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公布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根据计划,惠州市2023年将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新筹集建设9778套(间),基本建成5550套(间);实施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322户。
今年以来,为加快我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保障民生需要,市住建局紧扣目标任务,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推动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见效,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020套(间),全市基本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3147套(间),全市实施发放租赁补贴823户。
今年以来,市住建局为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进度,一方面加大对各县(区)的督促指导,一方面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工作,落实优惠政策,力争项目建设进度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多次组织工作组到各县(区)督导检查2022年和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新筹建和基本建成任务落实情况,到项目实地查看施工进展情况,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督促各县(区)加快保障性项目主体加快建设,确保各项目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二是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发放,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全市共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10份,认定房源数量6768套(间),发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0850.01万元,逐步落实相关税收、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等优惠政策。三是实行月度通报制度,对工作落后的县(区)及时通报提醒。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公租房建设、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等管理制度,新增“三孩”优惠政策等举措,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尽快编制出台《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23-2025年)》《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惠州市市直、驻惠单位和国有企业住房基金管理办法》《惠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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