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惠州的一些土地预征收信息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滨河路二期(中兴二路至怡园路段)市政工程用地项目土地预征收
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澳头街道妈庙第三村民小组地段,属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妈庙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集体土地面积为0.414公顷(6.21亩),四至范围详见附件《征收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滨河路二期(中兴二路至怡园路段)市政工程项目建设。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1〕4号)规定的大亚湾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2、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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