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区户籍生、跨学区户籍生[小孩2023年8月13日(含)前取得户籍],须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
2.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3.适龄儿童出生证;
4.学区范围内房产(注意:跨学区户籍生必需提供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
5.《学籍基本信息表》(该表由原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素质报告手册》。
(二)其父或母在大亚湾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在大亚湾的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以下材料:
1.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在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相关材料。
4.《学籍基本信息表》(该表由原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素质报告手册》。
(三)学区范围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材料:
1.必备材料:
⑴惠州市外户籍插班生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所属派出所出具居住信息(需加盖派出所公章),居住证回执不予受理;
⑵惠州市内户籍的提供居住证明材料,学区范围内房产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社保、营业执照(三选一),按所提供的资料以月为单位计分;
⑶近五年社保缴费证明(在大亚湾区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起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此项与营业执照项不同时积分);
⑷插班生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⑸《学籍基本信息表》(该表由原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素质报告手册》。
2.积分材料:
⑹大亚湾区营业执照(不与社保同时积分);
⑺适龄儿童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的招生范围内房产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3.奖励加分材料:
⑻大亚湾区志愿服务证明;
⑼大亚湾区受表彰情况证明;
⑽纳税情况;
⑾优粤惠才卡C类卡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⑿已在大亚湾民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现有积分基础上,按在大亚湾民办学校就读年限,每年加1分计入总分排名。
注意:“近五年”指2018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不满整月的时间不予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