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公立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非户籍生,积分入学报名要求。
1.申请条件。①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大亚湾开发区户籍,监护人持有大亚湾开发区有效“居住证”且依法缴交大亚湾开发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须包含2024年5月)。监护人户籍是惠州市内的,无需提供居住证;监护人户籍为大亚湾开发区的,不强制监护人缴交基本养老保险。
②在大亚湾开发区居住,监护人均为中国大陆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为外国国籍或港澳台户籍的,参照“(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申请条件第①点”条件执行。
2.录取办法。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2所公办学校(1所大学区内,1所大学区外)志愿。根据监护人的户籍、有效居住证时长、房屋产权证年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长、志愿服务时长、政府嘉奖和纳税情况等综合因素,计算积分(详见附件2)。第一志愿学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第一志愿积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空余学位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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