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学期,各学校招生计划详见《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情况》(附件3)。
(二)学区划分
1.中学七年级:面向学区内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少年招生。学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3和附件4。
2.小学一年级:以街道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地理状况、城市规划布局、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3、附件5、附件6和附件7。
3.部分公办小学实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根据地理位置相对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当、学校相对集中的要求,对非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1)在澳头街道划分2个大学区:
①澳头第一小学大学区(含澳头第一小学、澳头实验学校小学部、光亚小学、澳头第六小学和黄鱼涌小学5所学校招生区域);
②澳头中心区大学区〔含澳头第二小学、育英小学、澳头第五小学和大亚湾区实验学校小学部4所学校招生区域〕。
(2)在西区街道划分5个大学区:
③西区第一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一小学、兴汉小学、龙山小学、西区第六小学和自在城配建学校小学部(暂定名)等5所学校招生区域];
④西区第五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五小学、西区第七小学、西区第八小学和崇德小学等4所学校招生区域);
⑤西区第二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二小学、珠江实验小学和西区实验学校蓝岸分校小学部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
⑥西区第三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三小学、荷茶小学和西区第一小学第二分校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
⑦道南小学大学区(含道南小学、北大新世纪大亚湾实验学校和西区第九小学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
(3)公办小学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不适用于公办学校第一、二、三批招生。
4.均衡公办初中教育资源
为均衡公办初中教育资源及学校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结合大亚湾第三中学现有住宿条件的实际情况,在澳头街道居住的大亚湾开发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大亚湾第三中学积分学位。
附件3:《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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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4年大亚湾公办初中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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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2024年大亚湾澳头街道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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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2024年大亚湾西区街道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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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2024年大亚湾霞涌街道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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