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亚湾开发区户籍生。如申请转入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空余学位数,参照《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见附件1),分批次,按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学区内学校录取的大亚湾开发区户籍生,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视大学区或街道内其他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转入,不服从调剂的按放弃转学处理。
1.申请转入以下学校须符合学区内“房户一致”(房产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一致,且适龄儿童与房产证权属人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体学校如下:
西区第一小学、西区第五小学、西区第六小学、西区第七小学、西区第八小学、兴汉小学、龙山小学、西区实验学校蓝岸分校小学部、澳头第一小学、光亚小学、澳头实验学校小学部、大亚湾实验学校小学部、西区实验学校等13所学校。届时,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数,按房户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不能被学区内学校录取的“房户一致”的插班转学生,则统筹调剂到大学区内或街道内其他公办学校,不服从调剂的按放弃转学处理。
以上13所学校学区内不是“房户一致”的户籍生,先按户籍所在学区到相应学校提交插班转学申请,再统筹调剂到大学区内或街道内其他公办学校,不服从调剂的按放弃转学处理。
2.自在城配建学校小学部插班生招生点设在龙山小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开班,其他年级视向学校递交符合条件转学申请的人数、师资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开班。若不开班,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霞涌街道户籍小学插班生招生由霞涌第一小学统筹。
4.澳头街道户籍初中插班生统一到澳头实验学校登记。
5.大亚湾区第一中学永达校区、西区实验学校蓝岸分校初中部和京师实验学校初中部学区内户籍插班生可选择到自在城配建学校初中部(招生点设在西区崇德小学,位于西区街道石富路东150米)、大亚湾区第三中学、西区第二实验学校其中一所学校申请插班学位。
(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招完大亚湾开发区户籍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招收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参照《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计算积分,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即止。未被录取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不再统筹调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插班转学的公办小学有:华中师大附属惠州大亚湾小学、华中师大附属惠州大亚湾第二小学、西区第九小学、北大新世纪大亚湾实验学校、樟浦小学。监护人同时有大亚湾开发区居住证和大亚湾开发区社保,且有意向转入公办小学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直接到相应学校申请。公办初中不接收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