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在批量调整和常态化调整阶段,均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有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且区分首套、二套的城市除外),引导首套、二套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水平附近,减轻存量房贷借款人利息负担。
Q
何时调整?如何调整?
A
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倡议》,明确各商业银行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将利率较高的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让借款人尽早获益。
批量调整阶段,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都可调整。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
对于调整方式,倡议提出,各商业银行应尽快完成合同文本变更、系统改造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相关工作。目前,已有多家商业银行表示,将于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公告,确保如期完成批量调整工作。
Q
借款人利率可降至什么水平?
A
业内专家表示,由于重定价日的不同,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批量调整后会有所差异。批量调整后的利率下降主要是加点幅度下降至-30BP所致。在重定价日后,利率将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
《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明确:批量调整阶段,商业银行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存量房贷加点幅度降至-30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加点下限。简单来说,就是统一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基点。
Q
借款人可省多少钱?
A
业内专家计算,以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该房贷利率从4.4%降至3.55%,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约5600元。
如果考虑到央行政策利率下调0.2个百分点,10月21日LPR可能跟随下降,在贷款重定价后,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水平还将明显低于3.55%,大幅节省房贷借款人的利息支出。
Q
商业银行将如何开展工作?
A
倡议明确,各商业银行应尽快完成合同文本变更、系统改造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相关工作。鼓励商业银行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一键式操作”办理,为借款人提供便利。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四大行拟于10月12日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实施细则及相关事宜。
Q
未来利率可调整至什么水平?
A
公告建立了存量房贷利率渐进有序调整的长效机制,如果未来新发放房贷利率继续下降,当存量房贷利率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申请将存量房贷利率调降至新发放房贷利率水平附近。
自2024年10月起,每季度第一个月,人民银行将在官方网站公布上个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供银行和借款人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公告规定借贷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公告明确,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Q
新发放房贷时重定价周期如何选择?
A
为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人民银行取消对个人住房贷款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的行政性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业内专家提示,在利率下行阶段,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越早享受低利率,但在利率上行阶段,借款人也要越早承受高利率。
Q
存量房贷是否可以调整重定价周期?
A
记者从某国有银行了解到,自2024年1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市场化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协商调整重定价周期。
对于存量房贷,在10月的批量调整阶段,若一对一协商重定价周期,将严重影响批量调整进度,拖延借款人享受低利率的时间。因此,商业银行应优先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加点幅度,暂不调整重定价周期,使借款人尽早享受较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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