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做好大亚湾区2024年秋季学期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以下简称“学位补贴”)申报、资格初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通知》,对在本校就读且具有本校学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发放学位补贴:
(二)非大亚湾户籍学生,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大亚湾区居住证并在大亚湾区缴交社保半年(含)以上。1.大亚湾户籍学生;(2024年12月【含】前入户大亚湾,户口本登记日期为准)①学生父亲或母亲一方在2024年秋季学期(即2024年9月-2024年12月)持有有效的大亚湾区居住证[如学生父母为惠州市内户籍,可用户口簿<2024年12月(含)前入户>代替居住证,在申报表中注明];②学生父亲或母亲一方近五年(2020年1月-2024年12月)在大亚湾区(含驻大亚湾区市直、省直单位,下同)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且2024年12月为大亚湾地区正常缴费状态。注:2024年秋季学期(即2024年9月-2024年12月)期间在本校就读且具有本校学籍。 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补贴资金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下拨至学校,由学校转到学生家长银行账户。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家长在2025年1月8日前联系班主任填报《申报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请家长务必仔细填写信息,由于逾期未报或信息填错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学校将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分类造册上报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再将相关材料送公安、社保部门进行审核,确认补贴对象,并在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网站上进行公示。1.申请补助的学生如何分类?
答:按学生本人目前户籍所在地进行分类。(分为以下2类:区内户籍、区外户籍)
2.学生为区外户籍,其父亲、母亲分别符合部分(社会保险或居住证)条件,能否申报?答:学生父亲及母亲双方条件综合满足即可(例如:父亲居住证不符合,但社保符合;母亲居住证符合,但社保不符合;双方条件综合起来即满足申报条件)。3.学生因父母离异/再婚/已故,监护人变更的,如何申报?4.学生家长一方是大亚湾户口,孩子跟随另一方的户口在区外,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答:按照学生本人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分类,按区外户籍类型相关条件进行审核。6.没有出生证明,也无法通过户口簿佐证其亲子关系的,能否用亲子鉴定等证明代替?答:截至2024年12月,近五年(2020年1月-2024年12月)累计缴满6个月,且2024年12月是大亚湾地区正常缴费状态的予以认定。8.已拿到准迁证明,但户口簿还未体现迁入大亚湾的,可以按区内户籍类型申报吗?答:2024年12月(含)前尚未正式取得大亚湾户籍的,须按区外户籍类型进行申报。11.家长是香港、澳门户籍,在大亚湾参保的可以认定吗?答:香港籍人员在大亚湾参保的,需提供HKG开头的购买社保的号码;澳门籍人员在大亚湾参保的,需提供MAC开头的购买社保的号码。否则无法核查。12.学生父母是大亚湾区公务员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为什么审核结果总是显示社保不符合要求?答:公务员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需在专门的系统进行核查,学校在上报的表格中务必将此类人员备注清楚。13.以下是大亚湾社保缴纳证明和大亚湾居住证证明下载方法: